第四百十七章:简单的案件2-《见习刑警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    第(3/3)页
    “其实很简单,我不是怀疑这个案子怎么样,老赵,孔福生他没犯法,我们总要给他一个交代的,不管这个交代对他来说是什么结果,这件事不能这么拖着,得有个盖棺定论的说法。”唐天说道。
    “行吧,你问吧。”
    “老赵,我就几个问题,当年孔小军说是有刑讯逼供,这个有吗?”
    “谈不上刑讯逼供,我们抓到他之后,立即对他进行了审讯,但是他一开始咬死了不承认他杀人了,再后来孔福生就给他做伪证,被我们拆穿了之后,他的嫌疑就更大了,我觉得不能叫刑讯逼供,但是手段肯定是用了一些的,唐局,你也是刑侦专家,这一点你比我清楚。”
    “那整个办案过程当中就没有什么疑点吗?”
    “有,那个鞋印,我们在孔小军的家里并没有搜到和现场的鞋印吻合的鞋,那是一双回力运动鞋,但是我们在走访孔小军的同学时,他们都说过孔小军确实有一双这样的鞋。”
    “这个鞋也正是我想问的问题,我记得这种鞋很普通吧,当时应该很多学生都有。”
    “是很普通,但是现场的鞋印是42码的,而孔小军穿的正是42码的鞋,我们查过了,当天晚上起冲突的和孔小军一起的那些人里,只有孔小军是42码的鞋,这样的证据还不够吗?”
    “凶器呢?老赵,你有没有想过凶器的问题。”
    唐天看过卷宗之后一直觉得凶器就是本案最大的疑点。
    按照现场的勘查,以及法医的报告,真正致死的凶器是遗留在现场的一根铁棍导致的,两人都是死于这根铁棍的击打头部。
    那个遗留了孔小军指纹的啤酒瓶并不是致死的凶器,但是根据受害人其中之一的尸检报告显示,这个啤酒瓶是打在男性受害人头部导致酒瓶破碎的。		
      
    第(3/3)页